如何证明代码是否开源?
1.BSD开源协议(原始BSD许可证,FreeBSD许可证,原始BSD许可证)。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用户很大自由度的协议。基本上,用户可以“为所欲为”,自由使用和修改源代码,并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专有软件进行再分发。
但是,“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使用BSD协议发布代码,或者在BSD协议代码的基础上开发自己的产品时,你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如果再分发的产品包含源代码,源代码中必须包含原代码中的BSD协议。
如果只重分发二进制类库/软件,那么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代码中的BSD协议。
不能使用开源代码的作者/组织的名字和原创产品的名字进行营销。
BSD代码鼓励代码享受,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版权。BSD是一个对业务集成友好的协议,因为它允许用户修改和重新分发代码,也允许用户在BSD代码上使用或开发商业软件分发和销售。很多公司和企业在选择开源产品的时候更倾向于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并且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修改或者重新开发。
2.Apache许可证2.0(Apache许可证,版本2.0、Apache许可证,版本1.1、Apache许可证,版本1.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营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与BSD类似,该协议也鼓励代码享有并尊重原作者的版权,也允许代码被修改后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与BSD相似:
你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个Apache许可证的副本。
如果修改代码,需要在修改后的文件中说明。
在扩展代码(修改后的代码和来源于源代码的代码)中,需要包含原作者在原代码中指定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等说明。
如果重新分发的产品包含通知文件,则通知文件中需要Apache许可证。您可以在通知中添加自己的许可证,但它不能显示为对Apache许可证的更改。
Apache许可证也是一种商业友好的许可证。用户还可以根据需要修改代码,并将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3.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我们熟悉的Linux采用了GPL。GPL协议与BSD、Apache Licence和其他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证有很大不同。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修改和衍生的代码不允许作为闭源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使用各种免费的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以及个人、组织、商业软件公司在linux上开发的各种免费软件。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了GPL协议的一个产品(“使用”是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衍生代码),该软件产品也必须采用GPL协议,该协议既是开源的,也是免费的。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可以作为单一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因为GPL严格要求使用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他细节,比如再分发时需要附带GPL协议,类似于BSD/Apache。
4.LGPL(GNU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
LGPL是一个主要为类库使用而设计的GPL开源协议。与GPL要求不同的是,任何使用/修改/派生GPL类库的软件都必须采用GPL协议。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链接)的方式使用LGPL类库,无需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使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出版和出售。
但是,如果修改或派生LGPL协议的代码,则修改部分涉及的所有修改代码、额外代码和派生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非常适合被商业软件作为第三方类库引用,但不适合那些想基于LGPL协议代码通过修改和派生进行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
GPL/LGPL都保护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并防止有人使用开源代码来复制和开发类似的产品。
5.麻省理工学院
MIT是和BSD一样宽泛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没有任何其他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以二进制还是源代码的形式发布,您都必须在发布中包含原始许可协议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