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制度的假设主要包括
关于专利制度的假设主要有自然权利理论、报酬理论、契约理论和经济发展理论。
专利制度是根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授予专利权,同时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公开进行发明创造、信息交流和有偿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
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进技术进步的国际通行的管理制度。本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认和保护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宣传和利用最新发明,以鼓励发明创造,普及和及早利用技术成果,促进国际技术交流,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专利制度的特点:
1.独家。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实施专利,都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构成侵权。
2.时效性。意思是专利权只在授权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后,该发明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专利权的期限由专利法规定。
3.地域性。是指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