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文电处理、重大问题调研、重大会议组织、科技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和科技拥军工作。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局机关、下属单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事件;调查处里监察对象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对所受理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会同有关处室对科技计划、科技经费使用、重大工程建设的廉政监督。受理局机关、下属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职工对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述;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保障党员利益,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监察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全市科技政策、市科技进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科技创新政策;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承担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提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综合协调全市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省在杭归口项目)工作;负责市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配置使用和财务监督;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监督;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与科技人才等工作。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研究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市工业科技发展规划、项目指南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火炬计划工作;负责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除外)、成果、产品、项目的申报、考核和市高新技术企业、成果、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技术企业孵化器的认定、考核与管理;参与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负责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科研院所发展专项项目进行管理,承担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研究科技促进农业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相关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指南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指导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推动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进步;负责管理全市星火计划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和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指导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农业科技示范点和环保产业试验基地及特色医院建设工作;参与全市科技扶贫工作。
科技合作处(成果技术市场处)
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年度计划,开展国际、国内和省际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做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联系工作;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指南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指导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市属科研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对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管理。
地震处
贯彻执行国家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订及其相应的执法监督工作;制订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地震监测预报,指导市地震测报站、点工作,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知识产权处
制订全市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工作发展战略与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专利执法监督,依法处理专利纠纷;负责指导全市专利技术实施、交易工作;组织知识产权和专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