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权利

法律分析: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署名并获得必要的报酬,但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取利益。

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只有他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他不仅可以出售专利,还可以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或者自己实施专利,从而获得经济利益。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后,应当按时缴纳年费。如果不按时缴纳每年的专利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就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