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置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权重
评标因素不能一刀切地适用于所有项目。
众所周知,不同的采购项目有不同的评标因素。对于一般的采购项目,不需要也不需要考虑供应商的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太多因素;对于网络设备、医疗设备等特殊采购项目,可以考虑供应商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的因素。
即使是同一个采购项目,对不同的采购人也可能有不同的采购要求,所以应该有不同的评标因素。比如,为了培养和普及中小学生的计算机知识,学校作为采购方,有时会考虑供应商能否提供及时的软硬件维护服务;对于政府机关来说,由于工作人员基本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一般不重视或很少考虑维修服务因素。
可见,评标因素会因采购项目不同、采购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考虑评标因素时,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种评标因素,以确保采购质量优良,选出最佳投标人。而且在评标之前,必须确定所有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因素,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向潜在供应商公布,以便他们及时对所有评标因素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从而使采购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从实际工作来看,在正常的评标活动中,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
寻求价格和技术的最佳结合
在明确了具体的评标因素后,接下来的核心工作就是考虑和评价各个评标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根据其重要性进行排序,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对起关键作用的因素予以关注和优先考虑,赋予其较高的权重比例,如投标价格;但对于影响不大的一般因素,给予的权重较小。这样,通过研究各评标因素的权重范围,有助于把握关键评标因素及其审核环节,防止和遏制评标中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评标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1.报价因素赋值范围的考虑尺度。在所有评标因素中,价格因素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招标采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节约采购资金。在所有评标因素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只突出了价格因素的赋值范围,明确了货物价格因素占总分的30% ~ 60%,服务价格因素为10% ~ 30%。总结大部分招标采购单位的做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价格得分:
一是查阅政府采购档案等相关资料,凡在政府招标案例中有相同或相似项目,且实际效果良好,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的,将参照其价格得分确定,或适当微调。
第二,如果无法查阅相关数据,则通过分析项目性质来确定。在性质比较明确、技术标准比较统一的地方,越接近一般项目,价格分值越高,可以设定为货物60%,服务30%。以此类推,性质不明确、通用性和规范性差的项目分别定为30%(货物项目)和10%(服务项目)。
不能通过分析确定项目性质的,应当结合两种意见确定:一是采购人的意见,二是专家的意见。如果购买者看重其价格,认为价格分值可以定为60%,而专家认为要注意送货方式和售后服务,价格分值可以定为40%,则两者的平均值可以为50%。
2.技术标准应单独列出。除了价格因素,购买方可能会考虑更多的技术因素和服务因素。技术指标是综合评分法中非常重要的因素,每个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不同。对于杂货项目,技术因素的赋值可以适当小一些;对于技术不明确、复杂的项目,技术分适当大一些,一般在15%-30%之间。
常见的技术评分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ISO9001-2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应在有效期内注明;是否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等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主要针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污染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应注明,应提供近期检测情况;提供的货物是否通过3C强制认证,主要适用于国家要求强制认证的电脑产品和家用电器;质量保证证书,包括“质量信得过企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校园网建设许可证等。,主要适用于网络工程;售后维修,是否是专门的维修机构,是否能及时响应等。
针对因报价得分和技术得分相同而难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问题,在我看来,确定方法是按照综合评分法中主因素权重值的顺序依次对供应商的相应得分进行排序,然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例如,一个招标采购项目的主要因素的权重顺序如下:价格0.32,技术0.31,售后服务0.14,财务状况0.11,信誉0.1,业绩0.09,对招标文件的响应0.05,那么如果售后服务得分再次相同,则按照财务从高到低排序...以此类推,从中确定中标的候选供应商。
3.一般因素的赋值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因素的赋值一般可以放在5%到15%之间。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应的财务辅助表,并随投标文件附上相应的财务指标,如考核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评估偿付能力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
4.其他相关因素的赋值。对于其他不直接影响采购项目质量的因素,一般可以给予5%左右的分值权重。
合理设置技术指标,防止主观倾向性评分
技术指标应尽量选择标准指标。很多产品(商品)有国际通用标准、国家(部)标准、省标准等。在招标文件中,这些标准指标值应100%选用,既不能违背,也不能含糊,更不能标新立异,由招标采购单位自行制定技术指标值。
实质性技术指标要详细,但不能一项都不要,非实质性技术指标也不要详细,但要便于操作。比如某公司招标采购一批木质办公家具,材质是实质性指标,要具体明确楠木、檀香、水曲柳等硬木的种类,但水曲柳木质家具不能明确为本次招标中的强制性木质家具,其他硬木不属于招标采购范围;同样,家具的产地属于非物质指标,不能把限购范围规定为本省本市。
改变评分方法。评标前,将现行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的密封形式改为主客观项分封报形式,主客观项评标得分由原来的统收改为分汇形式。在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未公开的情况下,技术文件将由技术评委单独评分;对于商务文件、价格文件等客观项,经济评委依然会打分;最后会由经济评委进行划分总结。技术专家必须同时出具详细的评分理由,并存档备查。校准后,如果有疑问或投诉,专家应对其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包括其评分的原因。(江苏省建湖县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