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践谈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职务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执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辞职、退休或者工作调动后1年内所作出的与本职工作或者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申请职务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传播或泄露。

职务成果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专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申请专利前,应当对国内外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进行必要的新颖性检索,以保证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撰写专利,填写专利申请审批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审,技术研发中心初审,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技术研发中心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

(3)国际专利申请由技术研发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然后委托具有海外申请经验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