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年费怎么交?

法律主观性:

专利权人从被授予专利的当年开始,到专利保护期届满,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年费。准确缴纳年费是维护专利权有效性的前提。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当缴纳被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各年度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可以自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金额的滞纳金,否则专利权丧失。专利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按时或者足额缴纳年费的,可以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年费,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整月)的,只需缴纳年费,无需缴纳滞纳金;(2)超过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为全年年费的5%;(3)逾期超过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为全年年费的10%;(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为65438+全年费用的05%;(五)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为全年费用的20%;(6)超过规定的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为全年费用的25%。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