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阶段是什么?
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的必经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目的是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应其请求启动。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专利局将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
实质审查要求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实审请求程序:在上述三年内提交实审请求书(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交纳实审费2500元(如果减免费用,单位只需750元,个人只需375元)。)
您可以在请求实际试用和付款后等待。审查员会根据专利申请的具体情况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你可以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辩。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目的是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是在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的。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也可以由专利局启动。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实质审查中,如果专利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然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即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下仍然存在缺陷的,应当予以驳回。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也规定了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程序中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