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扣除标准。
成本扣除标准和政策依据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100%允许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允许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聘用或者雇用的职工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聘用或者雇用有关的其他费用。
2.职工福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标准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支出允许按工资薪金总额的8%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65 438+0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应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通知从2018 1开始执行。
4.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入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应当扣除。
5.R&D费用加扣除比率:75%
按照规定,10月2018 1至2月1期间,税前扣除实际发生额的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进行税前摊销。政策依据:《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65 438+08]99号)
6、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免赔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7.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较低者为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8.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比例:15%,30%。
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年度扣除;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烟草企业不得扣减。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65 438+07]41号)第一条。
9.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0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未来3年内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65 438+08]15号)第一条。
1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即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中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允许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第一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下列计算限额的,应当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照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的余额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应当按照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的余额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限额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员工、代理人、代表等)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中确认的收入的5%计算。).
11,企业责任保险支出扣除比例为100%。
企业责任险支出是指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支出。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商业保险不允许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2号,2018)。
12.党组织工作经费不超过职工年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据实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组统字[2014]42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