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和律师费是一回事吗?
收费方的不同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应支付的费用。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代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应收取的报酬。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范围包括:
1,一审案件受理费;
2.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1.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不服、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没有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办法
第五条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支付百分之一;
(二)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根据有争议的价格或金额,按下列比例分配:
1,不足1000元,每件50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按百分之四支付;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三支付;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二缴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一点五缴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按百分之一计算;
7、超过一百万元的,按0.5%缴纳。
(五)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6)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和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