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的提前公开和延迟审查制度的内涵?
中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布和延期审查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包括受理专利申请、收取专利费、非类别和明显的第一次调查、格式审查、公布专利申请步骤。专利申请的三个特征是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实质审查阶段是审查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在自申请日起18个月期满时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申请人请求专利局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一项发明专利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可能需要3年、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申请具有专利法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无论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书写是否符合要求,都可以授予申请人专利权。
如果不符合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的要求,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所以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金量是三类专利中最高的。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申请具有专利法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无论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书写是否符合要求,都可以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一般是产品或包装的设计,消费者容易理解。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更少,范围更小。最重要的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未经实质审查,不能有效证明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