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同样的问题?

看了一圈回答,感觉应该不是我解决了你的问题。首先,你说的打火机、巧克力、茶杯这三种属于不同的种类和产品,在外观和形状上差别很大,不能作为同一产品的近似设计;其次,由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是产品的形状,你所说的“同一外观设计适用于不同产品”是不成立的。从题目可以看出,你说的外观设计应该是指一些特殊的图案或款式设计,适用于不同的产品,不能一起适用;最后,如果想保护这种特殊的图案或款式设计,可以采用版权保护的形式;或者为产品逐一申请外观设计保护。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