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报名考试需要哪些材料?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理工科大学毕业或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从事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两年以上。

高等学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

申请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国外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毕业证、学位证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在高等学校攻读理工科硕士学位两年和在高等学校攻读理工科博士学位两年以上的,视为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考点:全国20个城市设立考点,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合肥、福州、景德镇、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成都、贵阳、Xi、兰州、乌鲁木齐。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三)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2012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检验时间和检验方法

1.检查时间

北京考点:2065438+6月11至2002年7月6日;

其他考点:6月2012,6月11至6月29日。

2.检验方法

申请人可自行携带相关材料或委托他人到所选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的检查点进行检查。

(五)检查材料

1.首次申请人

2012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在接受检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重新注册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1期间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接受查验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检验。

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检验的,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考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按考点要求向所选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