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海外专利

一种是巴黎公约的方法,另一种是PCT的方法。(1)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中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通过巴黎公约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如下:第一步,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该申请的中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第二,自优先权日起65,438+02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专利代理人应当向申请人希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就该发明创造提出单独的专利申请,然后这些国家根据本国法律对该发明创造进行审查,然后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如果超过12个月或6个月的期限,专利的新颖性就会丧失,无法在国外提出专利申请。(2)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中国于6月1994+10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通过PCT请求外国专利保护的主要流程如下:第一步,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一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该申请的中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第二步,自上述优先权日起65,438+0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内向中国知识产权局PCT办公室或国际局提交PCT国际申请,即进入国际阶段。在国际阶段完成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修改(可选)、公示和初步审查(可选)。第三,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代理人向申请人希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各种手续,然后这些国家根据本国法律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然后授予专利权或者驳回申请。两种途径的程序基本相同,但与巴黎公约相比,PCT申请有一些优势,如将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时间从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使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国外专利申请。此外,通过提交PCT申请,可以获得PCT受理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检索报告记录了该申请是否具有专利授权的新颖性或创造性,以便我们判断该专利是否具有授权的可能性,从而避免损失进一步申请的成本。目前,由于PCT方式更加可靠和安全,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多采用PCT方式。

法律依据:

专利权法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在12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就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第一次专利申请提出之日起16个月内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