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和民用技术仓库应用程序的集成

具体流程如下:

1,报考初审。

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所在单位登录申报系统(长沙市集成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csrc _ portal/login _ ie.shtml),填写《长沙市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奖励资助申报表》或《长沙市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团队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市工信局进行网上初审。

申报奖励补助的相关附件材料为:身份证、复员军人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科研项目就业状况等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申请项目资助的相关附件材料为: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员军人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科研项目就业状况等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创业团队中高层次军工科研人才的投资人资格、股权比例、公司职务等证明材料;公司发明专利证书、核心技术成果及目标产品介绍、项目投资备案等证明材料。

2.实地考察。

对通过网上初审的申请人,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到人才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综合考察形成专家评审对象名单。

3.专家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

4.审批公示。

市委人才办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的支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局按6:4的比例分两年划拨到人才个人账户或项目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