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获得或者利用,并且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植物种类;(五)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或者利用,并且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植物种类;(五)核转化方法和通过核转化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