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收据丢了怎么办?
当专利申请人丢失收据时,他可以向专利局索要收据的副本。如果收据是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他需要公司财务来申请。如果收据是以个人名义开具的,需要本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起寄到专利局收费处。付款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付款凭证复印件(企业财务盖章,个人签字);
(2)请求出具收据副本的声明,该声明应说明处理原因和所需的收据信息(汇款日期、汇款人、金额、费用明细、申请号/专利号);
(3)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原因不明的财务报表(企业缴费需用);
(4)如果是资助所需的收据复印件,汇款人需要提供资助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经核实,因国家信息局工作失误导致收据原件丢失的,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加盖财务收费专用章的收据复印件;其他情况只能提供付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