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申请专利?我需要什么文件?

申请专利所需的文件和要求:

(a)请求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三类专利申请的依据,应当慎重选择;建议使用专利局的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或者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等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时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申请两个以上人员或者单位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个自然人作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不能作为分案申请提出的申请)应当与原申请属于同一类型,并注明原申请号和日期,否则不作为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国家、日期和号,并应当在在先申请提出之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件清单。

6.双方签字或盖章。

7.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事项。

(2)说明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

(三)索赔

权利要求书应当在说明书的基础上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明地表述专利保护的范围。

(4)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中的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必要时,发明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交附图。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不得涂改或者轻易擦除。

(五)摘要和摘要的附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公开内容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还应当提交附图。

(六)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必要时应当附有简要说明。

三、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格式,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打印(包括表格中的汉字),一式两份。

四。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可在专利局接待处当面递交或邮寄递交,也可在专利局遍布全国的14个代表处当面递交或邮寄递交。

1.申请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必须以挂号信方式发送,并妥善保管登记证明。申请文件以未挂号邮件邮寄的,专利局不予查询。

2.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包裹邮寄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9条规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专利申请的,每份挂号信只能发送同一份专利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