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现有专利对国内专利申请有影响吗?
1.在中国以外的国家独立申请专利且外国申请日在中国申请日起12个月以内的,可以以外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
2.中国以外的国家的专利已单独申请,且外国申请日距中国申请日已超过12个月。此时不能以外国申请的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因为外国申请的公开性可能导致新颖性的丧失;
3.已通过PCT提出国际申请,但指定国不包含中国专利,且外国申请日在中国申请日起12个月内。此时可以以外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
4.国际申请已通过PCT提出,但指定国家不包含中国的专利,且外国申请日距中国申请日已超过12个月。此时,不可能以外国申请的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因为国际申请的公布可能导致新颖性的丧失。
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想在国内得到保护,需要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特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申请内容的。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在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