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知识产权局设五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档案、值班、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2)保护协调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省内重大经济活动和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利维权援助;指导各市和杨凌示范区专利行业执法工作;负责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政策法规司。

负责起草与专利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战略;组织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监督管理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研究涉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专利管理处。

负责专利技术转化的实施;规范专利技术交易,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负责进出口知识产权管理;指导各市、杨凌示范区、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全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5)规划发展处。

组织制定全省专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专利信息发展规划,负责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专利信息的统计分析和跟踪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