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芜湖开公司三年有补贴吗?
1,《关于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乌市办〔2009〕11号);
2.芜湖市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芜人发〔2009〕18号)。
(二)鉴定的范围和对象
认定的范围和对象是指从市外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以下六类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以及其他国家级专家学者;
3.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他省(部)级专家学者;
4.获得博士学位、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5.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海外人才;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重大发明专利的人才,可以形成发展前景好的产业,来我市创新创业。
引进人才年龄要求:对1类、2类人才不做限制;3、4类人才一般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5、6类人才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识别程序
对1、2、3、4类人才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5类人才,采取资格认定方式直接认定;对取得副高以上同等专业技术资格的6类人才和5类海外人才,采取评审评优方式。由市人社局牵头,根据人才情况,组织由市人才办、科技、教育、发改委、经信委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学科、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估。
(4)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申报→区人社局初审(市直用人单位直接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专局)审批或组织考核→按市区财税系统隶属关系向市或区人社局申请安家费和生活补助费。
(五)申请材料
1,创新创业人才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附:申请认定的引进人才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技能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引进人才签订的5年以上服务合同;
(4)引进人才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5)填写《芜湖市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审批表》(一式5份);
对审核评定的引进人才,还需提供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知识产权合同或专利及其产业化合作协议、企业研发等重大项目的聘书或协议、人才在原工作单位的资格证明及相关获奖证明等)。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区人社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市人社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需要审查评估的,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批。
2.申请安家费补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认定审批材料;
(四)申请人银行账号;
(5)填写《芜湖市创新创业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5份)。
拨款方式:按照2 :3 :5的比例,分三年申报拨付到单位账户。
办理时限:每年9、6月集中受理申报,65438+10月,统一审批后及时拨付。
3.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附:申请生活补贴人员汇总表,一式三份);
(2)引进人才认定审批材料;
(3)申请人向引进人才出具的月度工资单复印件;
(四)引进人才个人的银行卡(账号);
(5)填写《芜湖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5份)。
支付方式:单位统一申报,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
办理时限:每年9、6月集中受理申报,65438+10月,审核后及时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