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专利保护

药品和农药专利保护的有效范围要求与以供应食品和药品为目的的微生物方法和天然物质的精制、生产或意外衍生的物质或任何其他相关物质有关。过失方必须向产品的发明人或其代理人提供获得该产品专利保护的途径,并且如果该产品受到保护并且寻求这种保护的人及时提出请求,则该产品的未到期专利只要没有在该国投放市场,就可以在该国得到承认。

专利的相关事项是,作为一种获得产品的方法,在任何侵权行为中,要求双方都是用特定的生产方法而不是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所谓专利产品,是以专利方法获得的新产品,或者是以特定的生产方法制造被控侵权产品而专利权人未尽最大努力决定实际方法。

(手动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