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公开后,可以授权吗?
专利申请公开后,不得授权。专利公开后,申请人进行了实质审查申请,符合授权条件的,授予发明专利权。是否授权取决于实质审查的结果。
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对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申请文件未打字、打印、字迹模糊、涂改,或者图纸、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涂改,或者申请文件不完整,或者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地址,或者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不确定的,不受理国外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送的专利申请。
在初步审查中,需要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技术内容的明显缺乏是否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是外地申请人,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答复后缺陷仍未消除的,应当拒收。
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的,发给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除上述审查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应当审查是否与现有专利明显相同,不是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会直接输入授权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