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外观专利的国内优先权吗?

外观设计专利在中国不享有优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国内优先权的目的是提供两类专利之间相互转换的可能性,而外观设计没有转换类型,因此不存在国内优先权。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6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申请专利的, 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同一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同一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依据: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视为撤回。申请人可以在一件专利申请中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方式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受理机构认证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综上所述,一件商品或相关产品的外观创新设计自然会拥有外观专利权,但由于外观一旦被创造出来,就相当于被永远固定了,以后发生的任何变化都有可能创造出新的外观,所以出于不必要的考虑,不设定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