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国际保护的重要公约有哪些?
专利权国际保护重要公约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缔约国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下简称WIPO公约)于1967年7月在斯德哥尔摩签署,并于1970年7月生效。缔约方总数为181个国家(1980,中国成为公约成员)。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工业产权领域条约的缔约国。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于1883年缔结,缔约方总数为168个国家(中国于1985年3月成为公约成员国)。
2.《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条约)缔结于1970年,条约缔约方总数为124个国家(中国于1994+1成为条约成员国)。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签订于1891,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相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签订于1989,称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马德里协定》缔约方总数为56个国家(1989 10中国于10月4日成为该协定成员);《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方总数为66个国家。
4.制止商品原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于1891年缔结。缔约方总数为34个国家。
5.《商标法条约》(简称《TLT条约》)于1994年缔结,共有33个缔约方。
6.《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以下简称《尼斯协定》)于1957年缔结,共有74个缔约方(中国于1994年8月9日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7.《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以下简称《维也纳协定》)于1973年缔结,共有20个缔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