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的外观设计专利概况是什么?

文莱现行有效的专利制度主要由专利法(2011)规定。2012 65438+10月1,2011专利法和2012专利法生效。文莱2011专利法取代了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的重新注册专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专利制度。

文莱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签约国,因此外国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和PCT(专利合作条约)在文莱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