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才认定标准F类

杭州市人才认定标准F级条件如下: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工、高级政工师)并取得下列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授权专利者(前三名完成人)。

2.省春蚕奖获得者;省医新秀;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杭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安全飞行铜牌的飞行员;一级飞行员;浙江省教学或技能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杭州教学新秀;通过综合评价的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三级人才。

3.杭州技术专家;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下列成果之一: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区、市级以上项目和科研项目,获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4.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人;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设计银奖获得者(必须是专利设计人及前3名完成人);省级专利优秀奖获得者(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3名完成人)。

人才分类:

1.国内外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顶尖人才。

2.国家领军人才:主持重大科研任务、带领高水平创新团队、引领国家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3.地方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省、部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D类人才:其他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具有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行业没有高级别的,必须是高级别)。

5.e类人才: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用人才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