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原因
法律分析:合同纠纷原因:(1)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国际货物购销合同纠纷等。(2)供用电合同纠纷,包括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合同纠纷。(3)赠与合同纠纷,包括赠与合同纠纷和遗赠合同纠纷。(4)借款合同纠纷,包括各种长短期限的民事或商事借款合同纠纷。(5)租赁合同纠纷。(6)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包括融资租赁关系中的买卖合同纠纷。(七)合同纠纷,包括来料加工合同、来件加工合同、补偿贸易合同等。(8)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九)运输合同纠纷,包括水路、铁路、陆路和航空运输合同纠纷。(10)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技术转让(专利技术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等。(11)托管合同纠纷。(12)仓储合同纠纷。(13)委托合同纠纷。(14)佣金合同纠纷。(15)中介合同纠纷。(16)保险合同纠纷,包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17)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8)担保合同纠纷,包括担保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留置合同纠纷。(19)不动产合同纠纷,包括不动产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等。(20)合同纠纷,包括农村承包。(21)劳动合同纠纷,包括雇佣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等。(22)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专利合同纠纷、商标合同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23)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等。(24)台湾合伙合同纠纷,包括隐名合伙合同纠纷。(25)其他合同纠纷,如固定培训合同、票据贴现合同、储蓄合同、影视合同、广告合同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达内容的数据电文。,并且可以随时检索,都被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