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税是什么意思?
1.版权税是什么意思?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其实包括了通过文字作品获得的各种报酬。不仅仅是报刊上用的词,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等也都有。版权税是出版商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既然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征收,那么正确的名称应该是版权费。
二、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一)出版:稿酬所得以个人每项工作取得的收入为基数,按定额或定额率扣除标准中规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企业的收入,经济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按定额800元扣除成本费用;
成本的20%,如果收益超过4000元,就要扣除固定利率。20%的税率,按规定的减征30%的纳税义务计算公式为:
1,每笔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付=(每笔收入金额-800) ×20%×(1-30%)
2.每次经济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企业应纳税额=每次销售收入×(1-20%)×20%×(1-30%)。
(二)转载:比如一个人发表了一部网络小说,收了20000元稿费,然后他可以拿到或者打印出来,得到10000元的稿费。
第一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 2240元。
第二企业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 = 1120(元)。
3.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在人人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中,出版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否预付或支付作品稿酬或支付专利费,均应合并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两个以上地方出版,取得的收入或者许可出版同一作品、作品的收入,或者通过多次翻印取得的收入,可以按整本收入征税,制作第二版。
(三)个人同一设计作品在报刊上连载的,连载取得的稿酬所得全部合并为一次,按税法有关规定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图书在线连载后出版,或先出版后连载的所得,应作为图书分期再版或个人对价的所得税。
(四)作者死亡后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著作权税是我们通常的稿费,实际上包括了通过文字作品获得的各种报酬。不仅仅是报刊上用的词,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等也都有。版权税是出版商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既然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征收,那么正确的名称应该是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