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时改判的机会大吗?
二审改判的情况包括:
1,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的;
3.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原审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发回重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被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的;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变更原判决的,还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可以对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
本文是关于如何处理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根据这一规定,二审法院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不同事实、适用法律和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可以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改判。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