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律师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指导标准。

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仅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按件收费。每次收费的数额可以在3000元至30000元的范围内约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按目标金额收费的指导原则。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仅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凡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人在各诉讼阶段收取的费用金额,可按标的金额的以下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654.38+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8%,3000元以下部分收取3000元;

投标金额在654.38+万元至654.38+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收取6%;

投标金额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含)的部分收取4%;

超过654.38+00万元的部分收取2%。

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1。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2.集团诉讼案件;3.涉及两种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办理的案件;5、涉外案件(含港澳台);6.经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同意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重大、疑难、复杂的市场调节价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取。

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根据案件类型和地区,收费标准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收费的方式和数额由律师和委托人在一定范围内协商确定。律师不能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律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计时收费标准

对于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可以协商小时收费,小时收费标准可以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的范围内约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自诉人或者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