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R&D费用加扣除的计算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2022年应该关注的四大新变化是什么?网边肖为你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2022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注意四个新变化。研究开发项目评估申请人为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 研发项目鉴定申请人由要求企业提供地级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变为要求地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避免了纳税人在研发项目鉴定意见上作弊的可能。 允许加计扣除的R&D费用不仅限于专门用于R&D活动的费用,还包括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调整、检查和修理费用,以及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用模具和工艺装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以及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于R&D的活动。在调查核实R&D费用加计扣除过程中,税务机关难以区分哪些直接投入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R&D活动,哪些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往往由于纳税人无法区分这些费用化支出,要求上述费用不能全额扣除。但财税[2015] 119号文件取消了费用化支出专用于R&D活动的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外部人员的人工费也可以加扣。税务机关每年为了调查核实直接从事R&D活动的人员是否属于企业员工,往往需要从纳税人不同部门获取相关人员信息,浪费了大量精力。劳务费扣除范围不再有“在职”的限制,有利于税务机关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纳税人留住高科技人才。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直接从事R&D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R&D人员的劳务费,准予扣除。R&D场的范围不受两个场的限制。财税[2015] 119号文件列举了不适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行业,分别是:烟草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R&D活动领域的拓展使其更具适用性,避免了因R&D活动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而产生的R&D“领域”问题而引发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不必要的争议。以上是边肖为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不计入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不计入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