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明?申请发明的流程有哪些?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实现一项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方案,因此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发明专利对技术含量要求很高,尤其是新颖性和创造性,授权难度大,但授权后的权利更稳定。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五个阶段: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所以授权/拒绝时间比较长,一般至少需要1.5年。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包括:准备申请文件→申请步骤→审批流程→办理机构→办理时限→缴纳费用。

1.应用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附图)、以及(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少的,应当提交费用减少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验收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对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文件未打印、印刷、字迹模糊或被涂改;或者图纸、图片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涂改;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全的;或者请求中不知道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不确定,国外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送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3.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审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费用是否支付。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将对上述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进行补正。

4.实质性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后,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后,开始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并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性缺陷。申请人应当对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必要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将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

5.批准

申请人需要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年度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并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获得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