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机房项目一定要公开招标吗?

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结合当地法规和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邀请招标,也可以不邀请招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条,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请参考各地已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2、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的;

(二)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较大。

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确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请确定。

3.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采购人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通过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会影响施工或功能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招标人为了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行为。

二是《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使用扶贫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下不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