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否意味着拥有建筑装饰二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是等同的,而是完全不同的、独立的资质。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其三级资质标准是:

1,净资产800多万元。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结构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65,438+0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工程师、造价员、劳务工程师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

(1)高度小于50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单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小于27米的建筑工程。

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其二级资质标准是: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建筑艺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65,438+0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泥工、抹灰工、油漆工、石工、水暖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项目2项以上。

3.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以及直接配套装饰工程的其他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