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中兴专利战事件分析
2011年4月28日,华为以“侵犯公司数据卡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专利商标权”为由,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发起法律诉讼。中兴通讯迅速做出反应,在中国发布反诉声明,理由是“华为侵犯了中兴LTE的多项重要专利”。“没有华为,中兴不可能一直保持活力,没有中兴,华为也不会有这么快的发展速度。”一位曾在中兴和华为工作过的业务人士这样评价这两家公司。同路竞争的华为和中兴,最后难免会火起来。
这一次,作为大哥的华为毅然将兄弟中兴告上法庭,公然与国外竞争对手爱立信站在一起。这种“大义灭亲”、“落井下石”的行动,或许正是华为老板任郑飞一直秉承的“狼性”企业文化的体现。虽然两家公司的高层都避免在公开场合谈论竞争,但事实上,关于华为和中兴关系不好的消息在业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中兴通讯董事长侯为贵曾对媒体承认,两家公司的竞争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持续了20多年,两家公司在当今世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竞争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官司捅破了这张窗户纸,也说明两家公司的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电信专家、Frost Sullivan首席顾问王煜全指出,两家公司如此相似,不可能在一个领域并行发展,它们“打起来”只是时间问题。日前,华为在媒体面前指责中兴在欧洲市场利用低价策略进行恶性竞争。业内人士认为,中兴的低价策略严重影响了欧洲数据卡市场部分厂商的利益。对此,欧陆期权公司于2010提出对中国无线网卡进行“三反”调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反补贴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属实,包括华为在内的一系列中国通信设备制造商将面临退出欧洲市场的威胁。华为这次把矛头指向中兴的深层原因,很可能是为了防止受到三反调查的影响。华为在欧洲市场的意思和其他同行一样,我也是受害者。”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兴高管告诉记者:“价格是一种策略,不能算作恶性竞争。设备厂商的利润来源不仅来自于销售设备,还来自于设备的售后服务和增值服务等诸多方面。使用低价策略的并非中兴一家公司。所有公司都用过。人人都是显赫的企业。没必要为了竞争而做亏本生意。”
知情人士透露,华为用低价策略打开了欧洲数据卡市场的大门。在海外市场,华为比中兴发展的早,中兴也大多遵循策略。Gartner电信运营商首席分析师田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一些国外市场,华为打开市场后,中兴通讯通常会以类似的竞争优势跟进。所以相比海外市场,中兴起步较晚,实力相对较弱。”
中兴在欧洲市场的突破让其迅速成为华为的眼中钉。为了阻止中兴在欧洲市场突围,华为制定了一系列阻止中兴发展的策略。另一位曾供职于中兴华为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为了与中兴竞争,华为曾经实施过类似于国际象棋中的“对”策略。中兴做得好的产品都被价格竞争打压,中兴的利润被切断,达到竞争的目的。
这场官司显然让两家20多年的内斗大白于天下。两家公司这次选择欧洲战场,显然是为了争夺欧洲市场。除了价格战,两家公司在欧洲市场跑马圈地时也有不少“撞车”:2006年,华为成为荷兰皇家电信(KPN)核心网的设备供应商;2007年,华为建成沃达丰数据网络,打入欧洲主流市场,成为欧洲主流通信设备供应商。三年后,中兴通讯和挪威Telenor在匈牙利签署了几千个HSPA+/LTE的基站合同,还与德国KPN签署了几个WCDMA合同。至此,中兴也敲开了欧洲市场的大门。匈牙利和德国被华为选为这场官司的战场,也说明这场官司和这几起坠机事件有关系。
2010年,中兴通讯营业利润仅为25.89亿元,远低于华为的29.275438+0亿元。一份数据显示,在2010年全球LTE布局中,华为占总市场份额的23%,中兴占21%,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以18%紧随其后。在全球前五大通信设备厂商积极抢占LTE市场的今天,这组数据似乎从一个侧面说明,这场官司以及之前华为与诺基亚西门子、中兴、爱立信的专利战,无非是为了抢占全球LTE市场。在这起诉讼之前,中兴和华为都曾因专利问题与国外通信巨头对簿公堂。在专利上做文章,似乎是国际通信公司竞争的首选。
华为刚刚结束的对摩托罗拉诺基亚西门子收购案的诉讼是为了保护华为的知识产权。华为CMO余承东曾对媒体表示:“华为是目前唯一一家与国外竞争对手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的公司。华为每年支付2.2亿美元的专利授权费用,我们已经买了十年了。”
中兴通讯品牌部副总经理张表示:“通信设备公司相互使用竞争对手的专利是不可避免的。最开始的时候,使用其他公司的专利也是业内默许的。但是后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那些企业就开始对自己的专利收费,非常贵,所以坐下来谈价格等细节也是必经的过程。这是业内惯例。"
易观国际一位通信分析师分析:“随着通信行业的发展,厂商之间难免会出现专利交叉使用的情况。理清专利归属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的必由之路。国际上对专利的法律法规因国而异,这也使得专利诉讼成为国际通信巨头排挤对手、市场恶性竞争的常用伎俩。”
易观国际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通信行业专利诉讼数百起,其中苹果46起,摩托罗拉44起,三星32起,诺基亚27起。可见,专利诉讼达到竞争的目的已经成为通信领域的常规武器。
该分析师还认为,设备厂商喜欢在专利上做文章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各国关于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同且混乱,为各大设备厂商钻法律空子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其次,很多设备制造商为了发展,必须使用竞争对手的专利。通常这时候的解决办法是专利重叠的企业之间签订相关的专利交叉许可合同,然后互相支付专利费。但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达到竞争的目的,一旦价格或条件谈不拢,很多设备商就会引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