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出口房屋需公证);

2.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原出口房屋需公证);

4.被继承人立的遗嘱(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因其真实性无法确定,暂不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的文件。

(二)办理无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出口房屋需公证);

2.该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文件(出口房屋原件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出口房屋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归档。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相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