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不公开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1.《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因使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宜招标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条例》第九条补充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不招标。
1,需要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2.购买者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选定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4.必须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会影响施工或功能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我国法律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扩展数据:
1.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不适合投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主要施工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
4、施工企业自建工程,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
5.原中标人对在建工程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仍具有承包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利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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