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动作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发明创造”,但专利法并不保护所有的发明创造。一般来说,一项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保护范围,各国专利法对保护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二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即“可专利性”,即通常所说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就是说,我国专利法的客体有三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专利法规定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品种。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利用自然规律的高水平的新技术发明,即针对某一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它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种新的技术方案必须是能够解决具体问题并得以实现的方案。发明专利可以分为两类:
1.产品发明专利,有时称为“物品发明专利”。因为除了具有固定形状的物质产品(如机器、设备、器具等。),还有一些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产品(如液态、气态、粉状物质等。),都是物质,包括化学物质、混合物质和化学反应的中间物质。简而言之,它指的是自然界中不存在的人造物质。
2.方法发明专利,如制造方法、测量方法、通讯方法、化学配方、工艺流程等。这些方法都是指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对于一些纯粹是智力和精神活动的优化方法、新的管理方法,或者仅仅是基于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比如各种广告方式,都不能申请专利保护。
(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类专利的技术水平低于发明专利,只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往往是指那些小打小闹的项目,一般也称为“小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发明。方法的发明和不具有一定形状的物品的发明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一般来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观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可以是立体形状,也可以是两者的结合。
外观设计专利只适用于一种产品,如果有人将其应用于另一种产品,则不视为侵犯外观设计权。比如地毯图案的设计,专利权只适用于地毯的外观设计。如果有人在织物上使用相同的图案,不视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时候,你需要参考它是用于什么样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中提到的产品可以是整体的,也可以是完整的,如电视柜、手提箱、暖水瓶、收音机、手电筒等。也可以是具有独立功能的整体或完全可拆卸部件,如鞋跟、暖水瓶塞、笔卡、拉链、纽扣等。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两者的区别在于,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涉及产品的结构,而外观设计专利只涉及产品的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