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招标文件中以某产品的专利技术作为评分标准,可以回答问题吗?
不能作为评标标准,因为专利技术一般具有排他性,以专利技术作为评标标准可能会抑制投标竞争。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