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科技产业信息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在科学技术、产业经济、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发展政策;研究提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确定重点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统筹全社会科技进步、产业经济发展、城市信息化和科学技术普及。

(二)组织和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管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三)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建议。

(四)编制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专项计划、科技创新项目、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软科学等研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五)制定措施,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工作;负责科学费用和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评估)、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负责技术出口和保密审查、科技成果保密;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负责相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引导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南繁科技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组织协调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科技招商工作。

(八)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统计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施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九)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经济、科技、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措施,指导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实施和执行知识产权法律中遇到的重大政策问题;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十)负责组织国家和省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项目或课题的申报、实施和跟踪管理,对已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加强监督、服务和配套支持。

(十一)研究分析并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产业、所有制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协调指导改善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产业和信息产业链建设。

(十二)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进步,协调落实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引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十三)培育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基地,指导和协调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和项目认定的初审。

(十四)负责信息产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和指导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十六)统筹信息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电子政务的建设、电子商务的推广和信息化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标准。

(十七)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筹规划通信管道、站点和公共通信网络,促进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八)协助推进国家和省重点信息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协调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十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