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不同的人吗?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不同的人。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转让后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是不同的人。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从这一规定来看,发明人和申请人可以是不同的人,因为发明人在申请专利之前可以将发明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