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复审需要对文件技术进行修改。能否修改附图使之与文件技术一致?可以要求修改附图吗?

建议您按照通知的要求修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相应内容也可以进行一致的修改,但所有的修改都是以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为前提的,即修改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如果对审查意见或自己的修改意见有补充意见,如“理由充分”,可以在意见陈述中充分说理。

注意:不要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添加任何不能从原始申请文件中直接和明确获得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