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内燃机的发明有哪些作用?
内燃机的发明是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应用技术的又一项重大成果。1876年,德国人奥托制造出第一台以煤气为燃料的四冲程内燃机,成为颇受欢迎的小型动力机。1883年,德国工程师戴姆勒又制成以汽油为燃料的内燃机,具有马力大、重量轻、体积小、效率高等特点,可作为交通工具的发动机。1885年,德国机械工程师卡尔·本茨制成第一辆汽车,本茨因此被称为“汽车之父”。这种起动方便的汽车有三个轮子,每分钟的转速约二百五十次,时速约十五千米,带有一个用水冷却的单缸发动机,功率为3/4马力,用电点燃。这部汽车使本茨第一个获得汽车专利。接着,德国工程师狄塞尔又于1897年发明了一种结构更加简单,燃料更加便宜的内燃机──柴油机,这种柴油机虽比使用汽油的内燃机笨重,但却非常适用于重型运输工具。它不仅用于船舶发动机,而且用于火车机车和载重汽车。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汽车作为一种新的运输工具,发展也很迅速。19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生产的汽车每年只有几千辆,但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世界的汽车年产量已猛增到50万辆以上。内燃机的发明和使用还推动了石油开采业的发展,加速了石油化工工业的产生。美国在内战前夕的1859年,已在宾夕法尼亚州发现石油,钻出第一口油井,但石油最初只用于照明。随着内燃机的广泛应用,对燃料油的需求猛增,人们开始大量地开采和提炼石油,石油的产量迅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