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描述项的变更有哪些程序?

专利申请描述项的变更有哪些程序?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变更主要有五种情况:除了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一种程序,专利说明书项变更程序也是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的一种程序。详细变更专利申请的描述项有哪些程序?变更专利申请的描述项有哪些程序?专利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请求书中报告的发明人、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发明名称等内容不能随便更改,需要更改描述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声明,声明中应当写明变更的项目和变更前后的情况。变更涉及发明人、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还需要附证明材料,说明变更原因,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具体要求描述:专利申请的描述项目包括: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项目(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国别)、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包括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和邮政编码)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请求书中的人员描述事项(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和代表人)发生变更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描述事项变更申报手续; 当其他描述项发生变化时,专利局应当根据情况和依职权进行修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声明,声明中应当写明变更的项目和变更前后的情况。变更涉及发明人、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还需要附证明材料,说明变更原因,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当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描述项同时发生变化时,只需声明一项;多项专利申请的同一描述项发生变更时,即使变更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提交各自的描述项变更声明表。在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描述项变更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申报描述项变更的费用。除非另有规定,描述项目的变更费应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期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未申报说明事项变更。具体要求如下:(1)变更发明创造的名称发明创造的名称既是请求书的一部分,也是说明书的一部分。因此,变更发明创造名称,除提交变更描述项的声明外,还应当附具意见陈述书,说明变更理由,经审查员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2)发明人、设计人的变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发明人、设计人姓名的变更,只是名义上的变更,不涉及权利的变更。变更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姓名的,除说明项目变更申报外,还应当附户籍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另一个是发明者和设计者的变化。由于发明权不能转让和继承,发明人的变更(包括人数的增减)主要是由于申请人申报不当或发明权有争议。因申报不当需要变更发明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代为办理变更手续。除提交变更记载事项的声明外,还应当附不当声明的详细说明、待更正的证明或者其他发明人的旁证。对发明创造权利有争议的,应当请求专利管理机构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专利管理机关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返还发明创造权利的,合法发明人可以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者判决,请求专利局办理记载事项变更手续。(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