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有哪些解决方法?
(2)行政处理。专利工作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是实现专利保护的重要途径。
(3)司法解决。所谓专利纠纷的司法解决,是指为了有效惩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给予权利人适当的救济,维护市场秩序,司法机关给予专利权人必要的司法救济。
(4)诉前临时措施。指在诉讼开始前,为制止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而采取的措施。
1.假冒专利和专利侵权有什么区别?
假冒他人专利和专利侵权虽然都是违法行为,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种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关键是侵权人实施了专利权人的专利。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使用他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不涉及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专利侵权侵害专利权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专利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侵权纠纷主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专利管理机关只有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情况下,才能做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行政决定。一方面,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直接影响被假冒专利权人的名誉,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假冒专利,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专利权法
第五十七条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侵权纠纷时,有权确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0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