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转让合同?
法律分析:撰写专利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专利名称、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信息。
2.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
3.转移模式和试生产。
4.信息和信息交流。
5.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6.违约与赔偿。
7.侵权和专利无效。
8.合同生效及其他。
9.双方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因转让方未缴纳年费而终止,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时终止。转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因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撤销专利权的,该专利权原则上视为自始不存在。双方订立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应当区别对待。转让人没有主观恶意造成其专利权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已经履行的专利转让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同时终止,但不溯及既往,转让人收取的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转让费不予返还。拒绝返还专利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转让费。转让人主观上有恶意致使其专利权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比如,转让方在申请专利时,明知其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应当赔偿受让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含有技术秘密转让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是否完全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