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是省内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的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或在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不包括股权低于50%的外商独资或中资单位)。依托单位为科技型企业的,须为省内同行业龙头企业,并建立了内部专项研发机构,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6543.8+0亿元(特殊行业和领域除外)。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在10%以上,R&D投资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对于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R&D投资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2.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技术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开发活动属于我省优先发展的学术和技术领域,在我省有较大的优势和特色。研究方向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成果转化为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在省内同行业或领域技术领先,以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着力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

(3).重点实验室应有省内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或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有省内本领域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岁。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重点实验室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工程设计人员、技术工人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农业领域有特色的工程中心专职R&D人员数量可适当放宽)。领导班子素质高,开拓精神强,组织管理能力强。

4.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和实验条件,实验室集中,面积大于1200(农业领域600)平方米;拥有先进齐全的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600万元以上(农业领域300万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的场地、车间和基础设施,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其中农业工程中心实验室面积400平方米以上,试验基地1.000亩以上。有一定的检测、分析、试验手段和工艺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0万元以上(农业领域200万元)。编制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⑤.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并圆满完成国家和省重大、关键科研任务。近五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及以上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获得1及以上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或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制定1~2项及以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年人均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公益平台要有一定数量的作品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并被他人正面引用。企业平台要有良好的技术研究基础,以及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和经验。

⑥.有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管理机构和学术咨询机构,以及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实行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盟、竞争”的运行机制。

⑦。有筹集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依托单位投入了大量资金,主管部门配套资金较多。依托单位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持条件、后勤条件和学术活动。能够对外开放,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⑧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有重要成果合作研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