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纳税时间

最近海南省个人所得税有变化。

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18日发布新版《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原始政策:

该政策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有什么变化?应该如何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给你一个重点:

1.谁能享受15%的高额个人所得税政策?

封岛前,紧缺高端人才可享受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条件如下: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累计183天。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2.哪些个人收入来源可以享受15%的个税?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9号)第一条规定,来自海南的所得,是指高端紧缺人才从海南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和海南省认定的人才。其中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从在海南的就业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就业、任职有关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来自海南的个人在海南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从海南以图书、报纸等形式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从海南提供专利、商标、版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所得。

营业收入是指在海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收入,按照分配对象和分配方式分别确认。与岗位和就业相关的,计入综合收益;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营业收入。

3.代扣代缴阶段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直接申报吗?

纳税人在办理海南省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日常仍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61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第62号公告)进行代扣代缴和预缴申报。

4.居民个人税收优惠减免如何计算?

综合所得税减免=(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5%)×海南综合所得额÷综合所得额营业所得税减免=(营业收入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应纳税额×15%)×海南营业收入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应纳税额。

5.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什么时候能享受到这个政策?

本政策自2023年6月5438+10月1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届时,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将返还给他们。

六、因职业特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少于183天,能否享受15%的高税收政策?

当然可以。只要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员工身份连续缴纳员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5438年6月+本年度2月)。本人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或能提供其他同等条件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个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可以叠加计税吗?

个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不能叠加纳税。他们的收入类型和每年的结算时间都不一样。个人业务收入汇算清缴时间为6月65438+10月1至3月31,综合收入汇算清缴时间为3月1至6月30日。

8.高端人才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

一个纳税年度,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收入达到30多万元。

9.人才短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人才需求清单(因篇幅原因,此处不一一展示)。

十、个人在内地和海南有应纳税所得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海南和内地的应税所得分别计算征税,只有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所得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免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