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63条: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这些规定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夫妻* * *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劳动、共同管理、共同投资的所得,或者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财产的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很多方面。

二、夫妻* * *拥有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奖金、劳动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工作或劳动中取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所得:这是夫妻双方通过共同经营或者投资取得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收入: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由此产生的收入也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有一方拥有的财产外,夫妻双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归* * * *所有的财产:这包括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大件财产,以及存款、债权等。

第三,夫妻财产分配原则

夫妻离婚或者分割财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贡献进行财产分配。同时也要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要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等因素。

总而言之: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有一方所有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在夫妻财产分配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贡献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3条规定:

下列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